东营公积金- 双职工高可贷50万 长可贷30年
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不仅调整了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并推行异地互认。其中,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贷款期限由Zui长20年调整为30年。
调整部分贷款条件取消首套房面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广大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保障作用,我市就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贷款条件进一步宽松。贷款缴存期限方面,将原规定“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据悉,我市目前早已执行该优惠政策。而职工曾经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我市后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其次,个人住房贷款取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型和面积的限制,取消二套房贷款现有首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限制,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40%。
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
贷款额度由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0万元调整为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Zui高贷款额度3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Zui高贷款额度50万元。而贷款期限由Zui长20年调整为30年。
以一套价值80万元的首套房为例,若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20年、按照等额本息方式还贷的话,首期还款3854.17元,此后每月减少,总支付利息为213385.42元。若贷款期限30年,首期还款3159.72元,此后每月减少,需要支付的总利息达到了319635.42元。贷款额度的提高与贷款期限的延长,可以降低每月还款的额度,极大地缓解了经济压力。
;缴存公积金实现异地互认
本次政策调整中,缴存实现“异地互认”也是一大亮点。
如果职工户籍所在地属东营行政区域,在国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在东营市外工作,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职工曾经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我市后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